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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发潮再次袭来。一级市场显得危机四伏,近期管理层频繁表态,要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据悉,证监会日前召集主要券商开会,表示将对现有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可能的改革方向是存量发行、加大网下配售比例和在询价环节将目前的摇号配售制改为荷兰式拍卖制。
新股存量发行
新股存量发行引起市场各方兴趣并有望推出。所谓存量发行,是指在公司新股发行时,原有公司股东对外公开出售一部分股份。存量发行是海外资本市场新股发行中的常见方式,在A股市场采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超募问题;同时,原始股东通过一级市场减持股票,可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冲击,打击资金突击入股,且股本不至于大幅摊薄影响每股利润。
加大机构供给量
加大机构网下认购比例在投资者中的认可度也很高。目前我国证券承销办法规定,向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今后这一比例可能会上升,加大一级市场机构供给量,提高机构报价的严肃性和敏感性。
引入“拍卖制”
最受关注的是,新股询价有望推出改良式荷兰拍卖制。在A股目前的询价机制下,中小盘新股询价机构只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定价,才有机会获配。加上对超额申购的IPO摇号中签,几乎变相鼓励询价机构提高报价。而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的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这样将遏制机构高报价而不配售的现象,增加询价对象高报价成本,从而起到促进新股合理定价的作用。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