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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帮助我们追讨了3年,将被拖欠了10年的工资179万元全部执行给了我们。”1月17日下午,在内江市中区法院召开的农民工维权兑现大会上,余昌友等14名农民工领到了29万元的工资余款。
据了解,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受理了余昌友等100余名农民工申请执行罗小平、四川省内江工程总承包公司劳动服务合同纠纷案。
受理该系列案件后,市中区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了查询,但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查明被执行人在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局尚有应收工程款,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西昌,与凉山州交通局沟通协调,要求其协助执行本案。在凉山州交通局的协助之下,先后共有150万元执行款划回内江,并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申请人。此后承办法官曾5次前往西昌,要求交通局尽快将余款支付给申请人。交通局称余款尚未决算,不能协助执行。经中区法院研究决定,依法将凉山州交通局追加为被执行人,并立即前往西昌扣划。3年的努力,余昌友等100余名农民工兄弟的工资款全部划回内江。
2011年,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共执行农民工讨薪案件30起,为1335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