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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丢过烟酒的小店快来报案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1日 12: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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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徐阳报道)1月1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获悉,该支队三大队近期破获了一起由4名男子组成的盗窃团伙,该盗窃团伙从去年8月至2012年1月期间,共实施盗窃20余起。目前警方已核实10起,保守涉案价值约8000元。

  负责这起案件的三大队办案民警介绍说,犯罪嫌疑人都是乌市人,年龄最大的49岁,年龄最小的38岁,除了其中一人有份稳定工作外,其余均系无业人员。

  去年8月,从事运输的王强和张磊等3人相识后,有了合作赚钱的念头。什么工作既不需要技术又不需要成本呢?只有偷东西。4人一拍即合,便将作案目光投向那些没有安装监控探头的中小型超市和烟酒行,瞅准摆放在店中的高档烟酒商品,他们4人扮演成顾客,在店内声东击西,趁店员不注意拿走相中的烟酒。

  今年1月8日,当王强等人的身影出现在乌市公园北街附近时,却不知三支队的便衣民警已经盯上了他们。暗中跟踪观察3个多小时后,警方一举将王强等4人抓获。

  办案民警回忆说,17时许,他们看到王强等人走进了公园北街附近的一家烟酒行,没过一会,王强第一个离开了烟酒行,蹲守在附近的民警不等他反应过来,迅速将其擒获,在他外套里,掖藏着一条进价为450元的中华香烟。随后3名犯罪嫌疑人刚刚露头便先后被抓获。

  据4人交代,他们经常光顾新市区境内的小超市和烟酒行,有时也会到其他区域捞点钱,有时候缺钱花了,还会到仓房沟、小地窝堡附近甚至米东区这些较为偏远的地方去。多数时候,他们都是4人一起作案。作案手法都是扮成顾客,趁店员不注意时下手,得手后,再把赃物就近变卖,所卖赃款进行平分。

  在4人指认现场时,警方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店员、店主只觉得他们面熟,但并不清楚他们是怎么偷走商品的。当然,其中也有一些细心的店主,“这些人来我的店好几次了,刚开始我没发现什么异常,可后来我发现,每当他们离开后,店里总要少点东西。”

  因涉嫌盗窃,王强等4人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们已经核实的10起案件中,竟然没有一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报警。我们希望去年8月份到今年1月8日期间,上述地方的中小型超市和一些烟酒行有过类似情形的受害人速来报警。”办案民警说,为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有条件的超市和烟酒行应该安装监控探头,只有一人看店时,更不能让商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袁警官:13999996432 刘警官:13999205456。(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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