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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开出租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1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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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程慧 实习生孙思宇)今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以后开出租车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故意绕道最高可罚200元。而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获悉,我市出租车行业早已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拒载情节严重的,处罚上限达到1000元。

  交通运输部近日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有效期3年。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针对从业者个人、出租汽车经营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规定》分别明确了违规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记者获悉,按新修订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无故拒载、中断服务、故意绕行等行为,以及交接班或者暂停营运时不按规定使用交接班导向牌或停运牌的,将被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吊扣出租车道路运输证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目前西安市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有7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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