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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发布烟花爆竹消费警示
本报1月18日讯 (记者 王普荣)昨日,质监部门通报了我省烟花爆竹商品质量抽查结果,商品抽查合格率仅为62%。为此,质监部门再次发布烟花爆竹消费警示,从多个方面提醒市民如何选择和燃放鞭炮。
质监工作人员表示,过春节少不了燃放烟花爆竹,但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消费者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首先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买烟花爆竹。无证摊点销售的烟花爆竹由于缺乏严格管理,厂家不详,没有质量保证,还存在头数不够、响率低、不稳定等问题,危险性特别大。其次,要有选择地购买。不要购买摔炮、拉炮、砸炮,这些品种危险性较大,碰到摩擦、碰撞就有可能燃烧爆炸。另外,不要一次购买数量过多的烟花爆竹,不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质监工作人员提醒,应该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正确燃放烟花爆竹,避免使用不恰当或危险性的方式、方法燃放烟花爆竹。除特殊说明外,不要用手拿着烟花爆竹去放,点燃以后赶快返回到安全位置,特别是要教育青少年不要往行人、车辆和建筑物方向投掷、点燃烟花爆竹,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此外,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燃放,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以降低燃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最后要留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可倒置,点燃烟花爆竹后如发生瞎火现象,不能再点火,更不能用眼睛靠近观察。质监工作人员称,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这就要求市民购买时选择经检验合格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避免使用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