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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放宽对银行的人民币业务监管限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12: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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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1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金管局昨宣布,即日起放宽对银行的人民币业务监管限制,增加银行人民币资产管理的灵活性及流动性,解决近期银行人民币资金短缺的问题,令其释放更多人民币资金。人民币业务空间得以进一步拓展,强化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

  此前,金管局规定人民币业务参与行,需符合日均人民币流动资金比率最少25%要求,即每100元的存款,要保留25元以作类似存款准备金之用,只得75元可用作业务发展;而计入流动性的项目,亦仅限于银行所持的人民币现金,以及存放于清算行或人行托管账户的人民币存款。

  除流动性规定外,银行也关注人民币净额持仓上限10%规定,即指银行人民币资产负债表内的人民币资产及负债的差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总资产的10%,亦变相限制银行于放贷等业务。

  为此,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出席亚洲金融论坛后宣布,实时放宽以上两项监管条例。首先在流动性上,维持流动资金比率最少25%的要求,但其认可资产项目,则加入银行所持之财政部在港发行的国债,以及其通过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所持的人债投资。换言之,银行可不再单靠存款来维持其流动比率,可令其资产配置更灵活之余,更重要的是,银行以后可拨出更多存款进行更多业务发展,比如放贷。

  金管局同时把人民币净额持仓上限,由10%调高至20%,亦变相令银行可进行更多放贷活动,令银行资金调配更加灵活。

  陈德霖解释,去年底的确有银行反映可否放宽人民币业务的未平仓净额要求,经当局观察后,认为目前市场渐趋成熟,可放宽监管,在人民币业务发展及风险监管中取得平衡。他续指,香港人民币业务与一年前相比,交投量增长很快,加上人民币FDI出台,政策空间愈来愈大,预计未来会有更多企业来港发人债,或进行双边贷款,对人民币离岸市场起重大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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