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想拍广告先交钱 骗子狂敛百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0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1月1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你想拍广告吗,请先交个人所得税。朱某某等11人通过这一方法,疯狂敛财达140余万元。昨天,松江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2009年6月至2011年4月期间,朱某某等人在松江区泗泾镇经营一家未注册公司,实施电信诈骗行为。朱某某等人根据事先获得的国内某化妆品公司客户资料,打电话冒充该化妆品的服务人员,自称能提供第二代产品的免费使用机会。此后,朱某某等人又多次打电话,咨询客户是否满意第二代产品,如果客户表示满意,便假意邀请他们拍广告作形象代言,以需要预先支付保证金、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为由欺骗顾客汇款。

热词:

  • 拍广告
  • 朱某某
  • 劳动报
  • 公证费
  • 2009年
  • 形象代言
  • 法院开庭
  • 骗子
  • 个人所得税
  • 泗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