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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广告设施全面开拆(图)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 16: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昆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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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对青年路等路段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清理。首席记者赵伟摄

  新闻速读 昨日,青年路、圆通北路等路段的违法违规广告设施被强行拆除,全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正式开展。2009年7月至今,城管部门共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设施5176块,达32万余平方米。

  本报讯 记者孙潇报道 昨日上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五华区城管综执局执法人员,对青年路、圆通北路等路段道路沿线的违法、违规消防灯箱广告、围墙广告设施依法进行强行拆除,全市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正式全面开展。

  记者看到,被拆除的违法、违规消防灯箱上虽标注了“消防设施”字样,但里面并没有消防设施,灯箱底部不仅用多个钻入地面的螺丝进行固定,还浇灌了水泥,给拆除、恢复路面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此类消防灯箱广告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违反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规定,并且没有办理过任何道路开挖、设置相关手续。”市城管综执局户外广告处处长和勇介绍,去年9月,城管部门曾对责任单位下达过限期整改通知书,但一直没见自行拆除,目前已到整改期限,因此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此次全市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行动将集中对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利用城市道路沿线的交通护栏、绿化带、行道树、围栏、人行天桥、路灯杆、电线杆、高架道路桥墩等市政设施和施工围栏、建筑物立面悬挂、喷涂的各类宣传布标、布幔;利用城市道路及沿线的绿化带、路灯杆、电线杆、高架道路桥墩等市政设施设置的各类企业宣传标识和指示牌;利用功能照明设施和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的广告牌或广告灯箱;利用城市道路设置的消防灯箱广告设施,遮挡交通安全视距、破坏道路路面、粗制滥造、影响市容环境;利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各类公益广告牌及宣传栏,维护保洁不到位、小广告突出、设施陈旧、破损和不符合《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设置位置不当、遮挡交通安全视距的公交车站台、地名牌、公话亭附属广告设施的五大类违法、违规广告设施进行清洗、拆除。

  从2009年7月至今,全市城管部门共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设施5176块,面积达32万余平方米。目前,全市单立柱广告牌、立地式钢架广告牌、楼顶广告牌等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广告牌已基本拆除完毕,全市主要街道和建筑物景观已有较大改善。和勇表示,近年来,城管部门不断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设置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已基本建立了完整的法规体系。各级城管部门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设施进行依法拆除。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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