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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六大危险区域禁燃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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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昌讯(记者张绪鸿)1月14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正式发布《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1月17日至2月7日,南昌禁止在棚户区、房屋楼道等6类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消息一出引来一片叫好声,但也有网友表示只是部分区域禁放,力度还不够。

  “太好了,真烦乱放烟火爆竹!”15日上午,大江网一名网友说,每年春节都被小区的烟花吵得不得安生,希望今年这个限制令能起到作用。这名网友的评论立刻引来不少共鸣。

  《通告》规定的具体燃放禁区是:棚户区、低洼危旧房、板壁房、砖木平房密集区;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筑物及其周边50米范围;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通告》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万灏表示,从监测数据看,去年春节期间,南昌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占整个火灾六成以上。去年,南昌施行近20年之久的烟花爆竹禁燃令解禁,仅春节到元宵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起数同比增加了110%以上。

  南昌市已印制5万份《通告》,预计在春节前夕发放到各个街道社区的各楼道等醒目位置,让市民掌握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

  记者注意到,在新浪微博上,也有网友对通告的规定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主要归结于两个方面,一是监管的力度到底有多大;二是危险六大区域中很多地方根本就很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要想安全又能休息好,需要更严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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