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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潘从武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的农村,村干部和农民都知道有一部“农民法”,这就是和田市在农村推广的《村规民约》。凡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在《村规民约》手册中都可以找到,逐步成为乡、村干部管理村务、推动农村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的“法宝”和广大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武器”。
和田地区以《村规民约》和《遵规守约承诺书》为基础,通过村干部和村民共同签订《遵规守约承诺书》,注重抓好“承诺兑现”环节,使《村规民约》由“虚”变“实”。通过学习、宣传《村规民约》和严格兑现《遵规守约承诺书》,农民的是非观念不断增强,民间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明显减少。
策勒县固拉合玛乡吉格代勒吾塔克村过去判刑劳教的人多,治安情况比较复杂,连续十年被列为集中整治重点村。村委会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遵规守约承诺书》,加大宣传、兑现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12起民间纠纷自行调解结案,治安状况跃居全乡第一。自从把义务教育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和《遵规守约承诺书》之后,村里的初中学生的入学率逐渐上升到98%。
《遵规守约承诺书》对村民违约要承诺兑现,对村干部违约同样也要承诺兑现。
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一名村委会主任在一次组织村民大扫除时,要求一位村民将堆在树下、影响村容的棉花秆搬走,该村民没有搬。村委会主任叫另一个村民点火将棉花秆烧掉,结果烧伤了旁边的杏树。村民要求按《遵规守约承诺书》进行处理。乡综治办对这名村委会主任作出了赔偿村民损失、交付违约金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