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建议出台“家政等级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昨天,本报刊登了省人大代表杨岚就“家中请护工”的问题回应钱报读者提问(详见本报1月14日A6版),其实,护工存在的问题,在保姆、钟点工等人群中同样也存在,在钱江晚报与腾讯微博共同搭建的微博墙上,不少网友对家政工作人员的价格、服务等也有一大堆问题。对此,省政协委员、杭州三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晓莺也有话要说。

  @陶晓莺:(家政业中存在乱要价,缺乏监管问题)是因为供求、信息不对称,以及行业规范不够造成的。现在,上至国务院,下至企业都已经开始关注家政这个行业。

  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到要积极鼓励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如今老百姓生活条件好了,请家政工的人也多了,但同时,愿意从事这行的人却少了,供求出现不平衡。而门槛低,又是导致这个行业良莠不齐的主要原因,让消费者经常叫苦不迭。

  201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我们也制定了《家政服务标准》和《搬家服务标准》,还有专门的学校免费培训烧菜、母婴护理、病人老人护理等技能。

  我觉得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等级制,不同等级有个价格区间,随着行业规范,也能吸引更多人进入这个行业。同时价格和服务也能得到规范,当然,还得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这些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省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点,相信几年后,情况就能大大改观。

  本报记者张妍婷

热词:

  • 微博
  • 搬家服务标准
  • 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 家政服务标准
  • 护理
  • 病人
  • 母婴
  • 职业技能鉴定
  • 价格区间
  • 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