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月13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将有助于更好地推进劳动关系和谐,更好地从法制层面推进工资协商,更好地构建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关于制定《上海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建议”议案的领衔人市总工会副主席汪兰洁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工资集体协商常面临着员工不敢谈和企业不愿谈的执行窘境。“应尽快为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地方立法,让收入分配‘阳光’普照每个角落,不仅能让职工共享发展成果,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所在。”汪兰洁代表指出,立法是一种趋势、一种方向和一种必然。
在去年“两会”期间,本报《工资12年“原地踏步”,六千员工无奈心伤》的“家乐福员工收入调查”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代表委员提出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势在必行。当年的市政府记者招待会上,韩正市长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企业应当制定集体协商的工资增长机制。”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韩正市长更是明确提出,“必须推动在职人员特别是普通职工的收入增长,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工资增长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岗位补贴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怎样使职工工资增长更加规范?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法制化轨道。”汪兰洁代表指出,集体协商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只有在法律层面建立机制后,才能有助于层层推进实施。”
如何加快建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怎样切实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怎样加速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在上海面临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当前,这些“问号”的合理解答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而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推进,无疑是解开这一难题的一把“金钥匙”。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迟早要跨出这一步,这是一种趋势。与其迟,不如早。”汪兰洁代表认为,当前相关法律规定的刚性不足,缺乏对企业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相应的制约规范,是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面临的最大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立法一方面可以增强其约束力,另一方面也能够进行制度规范,“让更多企业能够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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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15 03:12 市人大代表汪兰洁:立法 是趋势也是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