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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江苏省涟水县实行“三项制度”,给村干部行为套上“紧箍咒”,有力地促进了村干部队伍建设。
村级重大事务汇报制度。一是明确汇报内容,要求村支“两委”成员分工调整及更迭、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与拍卖、大额现金支出和集体所有资产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要通过书面、口头或电话汇报等形式及时向镇里主要领导汇报。二是落实汇报责任,明确村书记为报告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将汇报情况与村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因瞒报、错报、漏报、迟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诫勉谈话,采取组织措施。
村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一是乡镇党委与各村“两委”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要求各村“两委”成员就勤政廉政情况向群众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党委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村干部践诺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县乡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对那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以书面的形式告诫村干部本人,督促其进行整改,县乡纪委部门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警示不重视、不整改的村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进行组织调整。三是乡镇党委书记定期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村“两委”成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围绕廉洁勤政、承诺践行等情况进行交流、谈心,并将谈话记录记入村干部廉政档案。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出台《农村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实行镇村财政收支一体化管理,自有资金收支两条线,只许留不超过3000元的备用金。二是实行上级拨款镇级报帐制,村务开支必须由村理财小组成员、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列支。凡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在3000元以上的事项,必须首先由村两委提出方案,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同意后,持会议记录和重大事项开支审批表,到乡镇履行审批手续,乡镇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与拨款。(季振华 马兆万 王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