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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酒后拉活被罚款5000元行拘15天吊销驾驶证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1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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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晚8时至9时30分,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当晚8时30分,沈河交警大队的一个整顿组,在沈河区东滨河路龙凤寺巷对一辆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名的哥满嘴酒味,经过酒精检测,这位的哥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6毫克,属酒后驾驶。

  “夜班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竟敢饮酒,这的确比较少见!”沈河交警大队政委田春雷告诉记者。

  据介绍,当晚沈河交警大队的整顿组在检查当中,共查获5名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其中有4位是私家车车主,按照相关法规,驾驶普通机动车的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要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吊扣6个月并记满12分”的处罚。但是这名的哥由于是在酒后驾驶的营运车辆,因此对他的处罚要比普通驾驶员要严重得多。

  据介绍,这名的哥姓刘,今年37岁。他自称晚上是与车主一起在一家小饭店喝的酒,“车主喝的是白酒并且比我喝的多,而我只喝了一瓶啤酒,因此我们离开饭店时车主就让我驾驶车辆,结果开出来就被抓住了!”这位的哥后悔地说。

  据沈河交警大队佟雨宁介绍,针对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公安部刚刚颁布了新的处罚规定,刘某最终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并吊销驾驶证,同时5年内不许重新获得”的上限处罚。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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