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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9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任宣)记者今天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建立地方人大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署和要求,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原制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暂行规定》基础上,修订制定《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另外,确定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逸葵和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担任。
据了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主要包括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监督工作情况,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及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情况,省人大专门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情况,与人大制度建设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的热点问题等。新闻发布以信息公开、真实准确、积极主动为原则。新闻发布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媒体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个别采访、网络访谈,回应网民问询,答复记者提问,发布新闻稿等,及时发布新闻信息。
另外,新闻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工作联络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通过媒体和广东人大网站对外公布。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各职能处室设立新闻联络员,配合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组织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新闻发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