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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任宣)记者昨天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建立地方人大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署和要求,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原制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暂行规定》基础上,修订制定《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确定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新闻发言人。《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活动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并组织。新闻发言人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逸葵和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担任。
据悉,在省人大常委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之后,广东将进一步推进地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要求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有关工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姓名 职务 工作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陈逸葵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020-37866966 chenyikui@gdrd.cn
张兴劲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020-37866129 zhangxingjin@gdr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