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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工合法权益的源头维护
法制网北京1月8日讯 记者张媛 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六次执委会日前在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加强源头维护,工会积极推动劳动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2011年,全总参与了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办法等10多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会议指出,2011年,中国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两个普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狠抓落实,为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介绍,2011年,各级工会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形成党政工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在全国31个省(区、市),有23个省(区、市)人大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或集体合同条例,20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下发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文件,26个省(区、市)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本地“十二五”规划,15个省(区、市)将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党政工作考核体系,22个省(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联合发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7个省(区、市)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工会积极推动劳动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去年,全总参与了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办法等10多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推动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各地工会推动制定保障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145个,规范性文件488个。截至目前,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32个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