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一批困难群众获法律援助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18: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记者龚波华)去年我省深化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困难人群获法律援助卡,法律援助机构设临街便民窗口。据统计,去年1至11月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626件,受援人总数达23189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解答法律咨询172638人次,同比分别增长4.2%、5.3%、6.6%。

  去年以来,全省各地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案件的办理工作。将农民工及子女、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我省还向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卡(证),帮助这类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以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于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纳入重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

  我省还依托乡镇、街道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高校等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设立流动工作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受案,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及时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为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统一服务标识;设立公示栏,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完善无障碍配套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

热词:

  • 零就业
  • 法律援助机构
  • 留守儿童
  • 群众
  • 我省
  • 就医
  • 高校
  • 食品药品
  • 被征地农民
  • 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