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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若发生水上突发事件18个单位将同时救援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16: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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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8日讯 (记者 要维维)今天,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正式投入使用,与此同时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成立。今后,若发生水上突发事件,交通、公安、气象等18个水上应急救援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同时展开救援。发生险情,1小时内需上报至政府。

  今后,有可能发生威胁水上人身、财产、环境安全或突发事件的信息,气象部门都应监测分析并向社会发出预警。市政府规定,特别重大风险信息为I级,以“红色”预警信号表示;重大风险信息为II级,以“橙色”预警信号表示;较大风险信息为III级,以“黄色”预警信号表示;一般风险信息为IV级,以“蓝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警一旦发出,从事水上运输的单位、船舶、人员都应采取预防行动,并迅速做好应急救助准备。

  发生水上突发事件,相关人员或目击者报警时,应提供哪些信息?太原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报警人员应尽可能提供五类信息:船舶主要尺度、所有人、代理人、经营人、承运人姓名等;遇险人员数量及伤亡情况;载货情况,危险货物名称、种类、数量;事发现场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风力、风向、流速、流向;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请求等。

  水上搜救应急处置,将实行分级响应。一般险情将由事发地县(市、区)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较大险情、重大险情、特别重大险情由县、市、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同时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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