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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证监会昨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作出了针对性的修改,以提高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主要遵循三方面原则,一是体现创业板特色、突出投资者关心的内容,二是降低公司披露成本、提高披露效率,三是注重与主板等披露规则的衔接。
从修订主要内容来看,亮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新增和一个强化。即新增对公司分红政策、分配情况的披露要求,新增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披露要求,强化对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修订稿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完善利润分配的披露内容,在原有披露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现金红利分配情况等披露要求,督促公司为股东提供合理的回报。
上述负责人同时透露,为进一步提升创业板公司披露的质量、效率,监管部门正考虑并与交易所协商,从指导性文件层面进行修改完善,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分行业的披露指引。
该修订稿已于昨日发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至1月16日,并将于正式发布后实施。即将披露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将适用新的规则。(可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