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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获悉,自去年3月实施外埠车“国Ⅲ”车型准入规定以来,乌鲁木齐已将6283辆未达标的外地车拒之门外。
亚心网讯(记者赵梅报道)1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获悉,自去年3月实施外埠车“国Ⅲ”车型准入规定以来,乌鲁木齐已将6283辆未达标的外地车拒之门外。这些车年均可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达1.12万吨,占乌鲁木齐已审核未达标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一。
据了解,未实施准入规定前,外地转入乌鲁木齐的车辆每日约150辆,其中“国Ⅲ”以下标准的车辆多达80%以上,属于未达标车范围。为杜绝外埠未达标车转入,乌鲁木齐自去年3月1日起实施准入规定:外埠车转入乌鲁木齐,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形式核准目录》中“国Ⅲ”及“国Ⅲ”以上标准车型。
截至2012年1月4日,经环保核查,乌鲁木齐符合规定准予转入的外埠车有21911辆,而不符合规定退办的达6283辆,与未实施准入规定前相比,全市日均减少转入的外埠未达标车达60辆左右。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已超44万辆,乌鲁木齐空气中氮氧化物污染负荷系数也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机动车污染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