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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阜阳市医护工作者带上便携式笔记本彩超机等体检仪器,来到颍东区正午镇正午敬老院,给老人们免费体检。(特约摄影 王彪)
1月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1年,全省五保对象和孤儿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供养标准持续提高,五保老人和孤儿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据统计,去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37998万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313个,新增床位24370张,全部建成后将满足40%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需要,使我省五保集中供养比例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去年全省投入孤儿供养机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资金1.08亿元,新建项目21个,建设床位1800张,目前主体工程均已基本封顶。
去年初,我省将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由年人均1200元提高至1400元。各地结合实际,增加配套资金,目前全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实际水平达年人均2778元,分散供养达年人均1700元,分别较2010年提高14%和3%。在国家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基础上,我省积极安排配套投入,确保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领取生活费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截至2011年11月,全省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39亿元,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享受政策待遇。
今年,我省将安排20000张床位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并实施18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项目建设。 “到年底,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将满足50%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需要。 ”省民政厅福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力争实现五保供养标准比2011年增长10%以上,完善五保对象医疗、住房、丧葬等方面优惠政策,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儿童福利体系中的主要载体作用,推动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从单纯养育机构向指导中心的转型。(记者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