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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昨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政府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新京报 1月5日)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备受群众诟病的幼儿园收费终于有了全国统一的管理办法,深受群众期待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和群众见面了。包括笔者在内的备受“入园难、入园贵”煎熬的人们,兴奋心情不言而喻。但笔者同时认为,该办法只是一个原则的规定,幼儿园收费到底能不能降,还取决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如何。
首先,该办法需要地方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而实施细则何时出台,如何规定有关收费额度、频次将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缴费数量和享受制度大饼的早晚。
其次,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支持、扶持力度,也关系着收费能不能降、降多少。众所周知,“入园难、入园贵”的根本原因在于学前教育资源的极度匮乏和需求的严重不符。要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强有力的引导、支持非常关键,直接决定着幼儿园向群众收费的多少。而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质就是政府和百姓分担机制,“看各自占多少比例,如果政府投入大,老百姓相应分担就少,相反,百姓就分担多。”因此,各地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决定着各地具体收费标准的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又决定着幼儿学生缴费的升还是降。
再次,幼儿园收费具体制度的落实执行,也决定着家长实际缴费的多少。一方面幼儿园是否严格贯彻落实该收费办法的各项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各地的具体收费额度;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是否按照各自职责严格监管有关幼儿园相关收费行为。这些都事关此次收费管理办法的权威和实际效果。
制度规定的生命力在哪里?在贯彻执行!而生命力是否强劲,关键就在执行的力度大小。而执行力度大小,则关乎群众利益维护的优劣。执行力度大,群众的利益就能较好维护,执行力度小、阳奉阴违甚至明目张胆违反,则群众的利益就难保。因此,幼儿入园收费降与不降,降多少,此次相关的制度制定固然不可或缺,但相关制度的执行才是重点和关键。否则,制度只能成为画饼,解决“入园贵”也只能成为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