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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近日,北京市公布《“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其中表示,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各类许可证、不得供水供电。该《方案》另外给各局办及区县下发减排“军令状”,2015年必须完成各项污染物的总量减排指标。
《方案》称,须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
力争2012年底前执行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并按地方标准配套供应相关油品,继续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并要求到201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总量力争控制在600万辆以内。
方案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现有的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京能热电公司、大唐北京高井电厂燃煤机组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东南、东北、西南和西北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将推进城六区20蒸吨以上及部分分散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
此外,东西城区将基本完成剩余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2015年底前城六区基本实现无燃煤。(金煜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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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路内告别燃煤集中供热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黄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发布,2011年北京城区共完成68座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约1200蒸吨,超额50%完成年初制定的800蒸吨改造任务,核心城区率先完成燃煤锅炉清洁改造,结束了二环路内燃煤集中供热的历史。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改造任务的完成使锅炉房供热效率提高30%以上,削减供热燃煤总量约3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360吨、烟尘800吨,使约9万户居民实现清洁供热,相关社区的生活环境和居民供热质量得到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