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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支付账户将不能透支充值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2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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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和网购达人们,在新年伊始就受到了一个不小的打击。不少网民为了节省信用卡的透支提现费、借记卡的异地取款费,纷纷采用支付宝账户来“中转”,然而这种便捷途径却即将被央行的新规堵死。央行昨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要求支付账户的开立需要实行实名制,而且客户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为支付账户充值。

  支付账户拟实名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账户的开立需要实行实名制,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其中特别要求,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收付金额超过1万元,个人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月收付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或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元的,支付机构还应留存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上述规定意味着,网络支付账户实名制将被强制推行。

  公告第二十条称,客户应通过关联银行账户为支付账户充值。未关联银行账户的,可通过非关联银行账户或经央行批准的“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的同一支付机构预付卡为支付账户充值。通过非关联银行账户或同一支付机构预付卡充值的,同一客户的充值金额月累计不得超过1000元。通过同一支付机构预付卡充值的资金仅限用于互联网支付,不得赎回。客户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为支付账户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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