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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月4日讯 2011年11月24日上午,新北区盘龙苑某公司宿舍,22岁的刘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年关将近,公司下了一个文,让员工分批放假回老家。
“公司快放假了。可是平时钱都花光了。怎么回老家呢?”刘越想越烦恼。
刘,河南人,初中文化。来常州打工有一年了。刘想,在外工作一年了,最起码得买点东西孝敬爸妈吧,可是平时花钱手脚太大,根本没有存下钱来。
刘忽然发现:隔壁床上小雪的米色挂包正挂在墙上,于是立即跳下床,取下小雪的包翻起来。
包里有一张农业银行卡及小雪的身份证。看着身份证上和自己模样有点像的小雪的照片,刘的心狂跳起来:“有办法了!”
刘取了小雪的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卡,飞快来到某农行的柜台,用小雪的身份证修改了密码,然后出了银行在ATM机上取了500元。
当发现卡上还有2500多元,刘返回新北区,在太阳城用小雪的信用卡买了一双鞋子和一件衣服,然后再找了一个银行,将卡里的余额全部取光。随后刘将小雪的银行卡扔在宿舍楼对面的垃圾箱里,再回到宿舍,将小雪的身份证放回她的包。
发现小雪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卡丢了,11月26日上午,刘大包小包地买了些年货,回了老家。当天中午,小雪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失窃了。民警调取ATM监控记录后,小雪发现取钱的女孩和同宿舍的小刘极为相似。
12月6日,若无其事回公司上班的刘被民警带走了。得知自己有可能将因盗窃罪被判入狱,刘这才害怕,放声大哭起来。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刘为初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主动将赃款全部退回,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日前,新北区检察院作出了对刘不予批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