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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困难群众2012年春节前夕可获生活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05: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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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平顶山1月5日专电本网从平顶山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平顶山市民政局、财政局将于今年春节前夕,为平顶山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据悉,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平顶山市民政局低保中心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平顶山市共有8.7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7.3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平顶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平顶山市有关部门将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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