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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林晓冬 赵耀)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和部署,发挥海关职能作用,促进沈阳经济区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沈阳海关制定了《沈阳海关支持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十项措施》,并于2012年1月4日起实施。
这十项措施包括:支持沈阳经济区建设,发挥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分类通关改革,为沈阳经济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积极推进沈阳综合保税区建设,切实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积极参与、全力跟进,积极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发挥主管地海关职能优势,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针对性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支持沈阳空港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发挥海关统计预警、监测、分析职能作用,为沈阳经济区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进出数据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加强“大通关”建设,营造沈阳经济区良好进出口环境;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供文明、安全、高效的窗口服务。
沈阳海关副关长车燕玲向记者介绍,沈阳海关将进一步完善“12360”海关热线服务,为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规范、周到的业务咨询、通关求助,并通过此热线,接受各企业和全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