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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4日讯记者张维民政部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规定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民资格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意见是中央有关部门就农民工融入社区问题下发的第一个专门性政策文件。据统计,当前我国外出农民工有1.64亿人,其中约六成是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意见要求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农民工服务管理平台,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整合延伸到社区的人口、就业、社保、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法律服务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鼓励社区兴办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吸引农民工就近就便在社区灵活就业。鼓励支持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农民工化解劳动矛盾、劳动纠纷,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意见还要求健全覆盖农民工的社区服务和管理体系。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向农民工覆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