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关于乌鲁木齐友好南路至克拉玛依东路实行禁左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亚心网讯(记者摆歌 通讯员白军报道)为了进一步提高友好南路-克拉玛依东街路口(友好商场路口)的通行能力,缓解友好路及周边区域的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1日起,在友好路-克拉玛依东街路口实行禁止左转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由东向南、由南向西、由西向北、由北向东四个方向禁止左转弯。

制图/陈峰

  上述方向左转车辆可选择下列路线绕行:

绕行路线:

  (1)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左转,车辆可选择:克东路、西北路、新医路、友好北路等路线绕行。

  (2)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左转,车辆可选择:克拉玛依东街、立交桥下掉头或友好北路、巴州路、滨河北路或西八家户路、克东路等道路绕行。

  公交536路由克拉玛依东街、华凌市场立交桥下调头、克拉玛依东街驶回原线路,改线路段沿途不增设站点。

  (3)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车辆可选择:克拉玛依东街、华凌市场立交桥下掉头、克拉玛依东街等道路绕行。

  公交304路、公交518路、公交913路由克拉玛依东街、华凌市场立交桥下掉头、克拉玛依东街驶回原线路,改线路段沿途不增设站点。

  (4)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车辆可选择:友好南路、明园路、西北路、克拉玛依西街等道路绕行。

  公交306路、公交309路、公交302路、公交917路友好南路、明园西路、西北路、克拉玛依西街驶回原线路,改线路段沿途不增设站点。

  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1月15日为宣传教育期,2012年1月16日起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蒋天山

热词:

  • 克拉玛依东街
  • 左转弯
  • 禁左
  • 左转车辆
  • 克拉玛依东路
  • 南路
  • 公交
  • 车辆可
  • 禁止机动车
  • 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