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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4日讯 (记者胡续发)近日,我省对632家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初步检查结果显示:截至今天下午,121家用人单位欠薪金额高达3300万余元。
从去年12月27日开始,由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分成6路对全省各市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共检查632家用人单位4.48万名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发现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领域是建设领域。121家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中,建筑业企业就达83家,欠薪3249万余元。其次是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共26家,欠薪32万余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有关负责人分析,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被及时、足额支付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领域将工程层层分包、转包。目前,一些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随意肢解,层层非法分包、转包。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各承包、分包人之间又互相推诿、扯皮,致使有些辛辛苦苦打了一年工的农民工未能及时拿到工资。
另外,“包工头”非法承揽工程,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这些“包工头”大都没有承揽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资质,缺乏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一旦工程干赔了,所有农民工的工资也就化为泡影。有的“包工头”缺乏基本的诚信和道德,拿到工程款后携款潜逃,致使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无处索要。
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也是被拖欠工资的原因之一,他们常常以口头的形式和老板约定工作,不签书面合同。一旦纠纷发生,却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许多农民工不知道或不会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等部门投诉,增加了后期处理该类争议的难度。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强有力的手段打击和惩处欠薪逃匿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处理欠薪逃匿的案件缺乏手段,对欠薪逃匿者难以形成震慑力。在春节前夕,劳动监察部门将实行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日报制度、公告制度以及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大打击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让农民工高高兴兴领到工资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