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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 周玮)记者从4日举行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11年12月,全国文化系统2102家承担改革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进行转制、撤销和划转的院团达1176家,占承担改革任务院团的56%,另有300家院团已经确定改革路径,内蒙古、河南、湖南、江西、广西、甘肃等省区的626家院团正在深入开展调研,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去年5月,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确定了“转制一批”“合并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和“保留一批”的改革路径,同步公布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名单。各地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加速跑”。据介绍,目前全国六成省级、五成地市级、四成县级国有文艺院团完成改革任务;江苏、安徽、陕西、山西、河北、重庆、宁夏、贵州等8省区市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
通过深化改革,演艺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据悉,全国各地共组建演艺集团公司50余家,建立起中演演出院线、保利院线等全国性院线,以及北方剧院联盟、西部演出联盟、东部剧院联盟、长三角演艺联盟、珠三角演艺联盟等省际联盟。去年前10个月,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经营收入达到8113万元,同比增长44%。重庆演艺集团公司经营收入达到7195万元,同比增长200%。各级文化部门积极推动国有演艺企业完善产业链、发展新业态,国有演艺企业发展空间得到极大拓展。北京演艺集团公司在大力开拓演艺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影视、旅游、体育等新业务,目前集团公司资产由组建时的4.3亿元增至11.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