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青浦青平居委]金地格林停车问题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1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直通车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投诉:

  青浦区金地格林郡是一所新建的小区,一期业主于2007年底陆续居住,二期业主于2008年底陆续居住。开发商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及2005年11月区发改13号文件《青浦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小区公示了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地面150元/月,地下车库300元/月,但由于入住率比较低,在开发商没有开放售、租地下车库车位的情况下部分业主就出了地面150元/月的停车费,但把车停到了地下车库。就这样免费使用了4-5年。今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6月聘用了“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提出从2011年11月起出售,出租地下车库的车位,收费标准仍按“管理办法”实行。所以也不存在网民所说的“涨价或者随意破坏业主的利益”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在执行这一工作过程中,首先在地下车库和小区宣传栏内张贴宣传资料,并在出进车辆的车上发放宣传小卡片。物业经理在业主代表有关会议上作了收取停车费的情况解释。居民区党支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不断沟通求得一致的解决方法。就目前,小区一期、二期车辆进出口悬挂着横幅,督促提醒业主遵守停车的规范。以及在小区车道的拐弯处和一边人行道用铁栅栏隔出通道,实行人、车分离,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居民区党支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商洽沟通,努力维护业主的利益,将300元/月地下车位租费下降至260元/月。现在,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出售和出租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小区车辆管理还是比较有序的。

  回复:

  青浦区金地格林郡是一所新建的小区,一期业主于2007年底陆续居住,二期业主于2008年底陆续居住。开发商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及2005年11月区发改13号文件《青浦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小区公示了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地面150元/月,地下车库300元/月,但由于入住率比较低,在开发商没有开放售、租地下车库车位的情况下部分业主就出了地面150元/月的停车费,但把车停到了地下车库。就这样免费使用了4-5年。今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6月聘用了“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提出从2011年11月起出售,出租地下车库的车位,收费标准仍按“管理办法”实行。所以也不存在网民所说的“涨价或者随意破坏业主的利益”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在执行这一工作过程中,首先在地下车库和小区宣传栏内张贴宣传资料,并在出进车辆的车上发放宣传小卡片。物业经理在业主代表有关会议上作了收取停车费的情况解释。居民区党支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不断沟通求得一致的解决方法。就目前,小区一期、二期车辆进出口悬挂着横幅,督促提醒业主遵守停车的规范。以及在小区车道的拐弯处和一边人行道用铁栅栏隔出通道,实行人、车分离,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居民区党支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商洽沟通,努力维护业主的利益,将300元/月地下车位租费下降至260元/月。现在,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出售和出租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小区车辆管理还是比较有序的。(青平社区居委会、金地格林郡城业主委员会)

热词:

  • 金地
  • 地下车库
  • 平居
  • 开发商
  • 管理办法
  • 业主委员会
  • 青平
  • 车位
  • 物业管理公司
  • 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