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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1月3日讯(张天虎)3日,记者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2012年,河北省将提高各项社保水平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继续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
据介绍,今年,河北省将努力把应当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的各类群体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原制定的断保补缴、“五七工、家属工”参保办法将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将全部推开,实现制度全覆盖;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
河北省人社厅厅长付文才表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巩固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今年医疗保险要全部实现实质性的市级统筹,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研究出台新老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
同时,河北省还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等方式,增强保障能力,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积极引导在基层就医,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
付文才要求,相关部门要适时适度提高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确保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推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结算和先期支付工作,不断提高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