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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新桥通讯员陈松戴欣2011年12月30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与全省17个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7项要求中有5项内容涉及社会管理工作。
责任书要求,要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与经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推进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场所等重点人群社会管理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村逐步实行社区化管理,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创建活动;重视和加强各级综治委(办)建设,调整职能,充实领导力量,增加机构人员编制。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吴永文指出,各级各部门主要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书要求,加强检查督办,确保责任书各项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