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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席贵
通讯员侯丹
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吉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目前,全省共筹集下拨困难群众“两节”生活补贴资金6.15亿元,受惠的困难群众将达到228万人。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7亿元,主要的补贴对象和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200元。
省财政自筹资金0.45亿元,主要的补贴对象和标准为:城市分类施保对象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每人再增发补贴80元,达到380元;农村重点保障对象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每人再增发补贴50元达到250元。
按照通知要求,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地务必在2012年春节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