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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公款送礼宴请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3日 0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昆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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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丹丹报道 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通知》严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本着节俭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

  《通知》强调,严查顶风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的案件。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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