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法院解释农民卖假名牌羊毛衫被罚2151万缘由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0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手机看新闻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售假天价罚金案被发回重审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释“天价罚金”缘由

  售假者供述1万元利润,法院裁定2151万元罚金。近日这组相差悬殊的数字将一起制造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名牌羊毛衫的案件拉入公众视野,引发热议。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撤销“判处涉案商贩李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记者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天价罚金”的由来。

  ■案件回放

  售假利润1万元 罚金2151万元

  2010年8月,湖南商贩李清向熟人周金柱购买了3万套非法制造的“鄂尔多斯”、“恒源祥”等注册商标。随后,李清又购买了2万多件“白坯衫”,并在上面钉上商标,包装成名牌羊毛衫,在自己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富民商场内的店铺内主要通过淘宝网销售。网购者发现上当之后,纷纷到淘宝网投诉,在网上发帖声讨。

  正是网购买家的举报,让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注意到了远在千里之外郴州市的李清。2010年12月15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鄂尔多斯市警方在郴州市富民商场店铺里将李清抓获。

  公安人员在李清的店内扣押吊牌价每件21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4351件,吊牌价每件16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价每件968元的假冒“恒源祥”羊毛衫4433件。

  之后,经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处向李清销售非法制造商标的被告人周金柱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51万元。

  ■案件影响

  “天价罚金”引发网络热议

热词:

  • 羊毛衫
  • 鄂尔多斯
  • 李清
  • 恒源祥
  • 法院裁定
  • 农民
  • 天价罚金
  • 并处罚金
  • 白坯衫
  • 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