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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制定校车制度需符合国情 不能“一刀切”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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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田兴春 刘茸)12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会上,有委员提出,近期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应当制定哪些措施保障学生的安全与正常就学。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表示,工作的切入点有两方面,一是抓紧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本月11日已经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研究建立包括完善校车标准等在内的校车管理制度。发改委已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十二个部门成立了四个研究小组开展了对校车安全管理的专题研究,内容包括完善校车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生产校车的政策,合理配置校车资源,多渠道地筹集校车资金,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的办法,校车运营线路设计以及支持校车服务的优惠政策等等。

  朱之鑫说,还是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校车制度”。其基本原则包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及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目前国务院多个部门正在抓紧研究,下一步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建立校车制度的意见,并且做好与《校车安全条例》的衔接工作。

  他说,《校车安全条例》出台之后,短期内学生无校车可坐的情况已经在部分地方开始出现,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疏堵结合,既要严厉打击黑校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尽快拿出几条能够保证学生正常出行的安全的过渡性办法。例如,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就设置了一个为期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里,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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