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山西运城交管处原副处长仝霄1995年获刑10年,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在交管处被提拔。仝霄父亲曾是运城市委副书记,在仝父的运作下,仝霄的档案中已无犯罪记录,其学历证明也是伪造的。12月26日,仝霄因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行一审被判处死缓。(12月29日《京华时报》)
所谓奇闻,置于更广阔的背景之下,也就显得稀疏平常了。人性深处,总有一块自私的角落,从“亲亲相隐”到“亲亲相护”,直至“亲亲相荣”。在一连串的畸变与异化中,一种名曰“人之常情”的东西,变得温煦不再、面目可憎。更为可怕之处在于,一旦个别家庭的教育失败,仰仗特定时代的规则缺失,而泛化成为祸社会的一环,后果注定越发难以收拾……
仝霄的故事,令人惊诧、愤怒,乃至扼腕叹息。对于自己的二度沉沦,他有着极具个性的理解――“走到今天这一步,就是我爸害的。”无当之“父爱”,不仅无助子女成长,更起着逆向的负面引导。须知,无论是谁,贫寒抑或富贵、愚钝抑或聪敏,都必须经历一个社会化的过程:由“自然人”转为“社会人”,使外在于己的行为规范、准则,内化为自身的行为标准……这是社会交往的基础,是个体安全生存的前提!
毋庸置疑,家庭实为个人社会化历程的起点,且始终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作为上一世代的成员,父母们必须对子女进行一系列灌输。何谓对错、何谓道德……但遗憾的是,很多人未能意识到其中意义,却用“潜规则”取代“显规则”,将之作为输送给子女的“营养”。
仝霄对父亲的埋怨,不仅有理而且真切。他有着一位怎样的父亲?极端溺爱、为儿子弄虚作假、替儿子漂白案底……看似无所不能、关爱备至,却彻彻底底放弃了协助子女完成社会化的义务。之后,成长于错位的教育环境,仝霄全无法律意识、不辨是非价值,并最终选择了一种自以为正确,却实际错误的生存模式。一个“不健全”的社会人,却轻易掌握了较多权钱资源,不仅是自毁更在毁人。
需要反思的是,一个理性的父亲,为何会将子女向错误的方向塑造。可能的解释或许是,于他看来,种种明面的规则,早已在事实上失效;而权为私用、权可抵法的隐规则,才是安身立命的真正王道。但终究在如今时代,明规则仍是明规则,隐规则仍是隐规则。选择后者,始终比选择前者高危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