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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国旅游业发展工作主要情况。报告透露,中国将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12月29日新华网)
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目的很明确:用保障国民休闲旅游时间、刺激国民休闲旅游消费的方式,释放旅游消费市场的潜力。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达到l.5万亿元。《纲要》的制定,势必会进一步刺激我国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因此,《纲要》的制定难免背负上这样一个沉重的、带有功利性的负担——刺激经济。没有经济的发展,不会有税收的提高,更不会有公民福利的增加。但是,放在公民的休闲权利层面而言,刺激经济又显得过于功利。刺激经济固然重要,但是保障国民的休闲权同样重要。
可以肯定,我们这个社会距离“休闲社会”还有很远。2010年7月,有报告指出,中国人“赶时间”已经成了一种常态,而没有时间感的中国人被指已经成为最着急、最不耐烦的地球人了。调查结果显示,80%的人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只有10%的单位有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且一直在执行。
在新加坡工作的堂弟给我粗略描绘了一个我难以想像的“休闲社会”:新加坡的学校一年有四个假期,总天数要比我们多一个月左右,而每至假期,他的同事都选择到欧美去登山、旅游;他们每天下午的下班时间很早;在大街上,随处可见戴着耳机跑步的人;游泳场、健身房也是随处可见,价格实惠、人满为患……现在,无论是政府收入,还是GDP总量,我国都已经跃居世界第二,确实应该想想如何放慢脚步,如何让国民过上休闲日子的事儿了。
除了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更应该从方方面面的权利保障上,给予市民以真正的市民待遇:包括教育医疗养老要实现公益化,让老百姓花起钱来无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才可能慢慢变成“休闲社会”,我们的市民才可能变成“休闲市民”,所谓的尊严与幸福,才会如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