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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税局近日公布新印制的2011年度报税新表格。这份长达9页的新表格要求所有美国纳税人申报其在海外拥有的股票、房产、养老金以及人身保险等详细信息。这种新税表用于申报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在海外居住的美国人资产超过20万美元的纳税人。这一新举措除可能威胁数以万计美国纳税人在海外的利益外,还可能打击在美国的新移民以及第一代美国公民的利益,其中有不少是做着“美国梦”的华人。
美国有着严密的税制法律、法规。无论在哪里生活和工作,美国公民或拥有美国及他国双重国籍者每年都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报税。逃税被看作是重罪,一经查明,重者甚至会倾家荡产。
美国国税局此次新举措对近年来移民美国的华人影响甚大。近年来,有相当一批华人以投资移民身份前来美国。根据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1990移民法案”,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人可以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且证明这笔投资有可能为美国创造10个工作职位,就可以为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取得绿卡,移民美国。不过不少华人新移民来到美国后,才发现真实情况根本就不是像有些媒体报道的那样“在北京二环买得起房子就可以在纽约买个别墅”,且美国税收制度极为严厉,以至于美国数年前出台第一批海外资产“自首”计划后就有不少的旅美台湾人为了保住在台湾的资产,宁愿选择放弃美国的国籍或者绿卡。
然而,根据美国税法的规定,即便你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5年,要你补交放弃国籍前五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劳动报 温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