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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12月30日电 (任丽娜)30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召开的重点污染源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视频会议上获悉,截止目前,山西率先全国实现国控污染源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中国将氨氮和氮氧化物列为两项新增约束性指标,成为国务院对各级政府污染减排绩效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
氨氮和氮氧化物污染源两项约束性指标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是“十二五”时期污染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 “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要求2012年底以前全面建成,山西省自加压力,要求在2011年底提前一年全部建成。
2011年12月30日,山西省环保厅召开全省重点污染源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视频会议,通报山西11个地市推进重点污染源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约束性指标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
截止2011年12月30日,山西773家重点污染源安装氨氮自动监控设施486套,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706套,总计监控点位1192个,全部实现与省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运行。其中,在406家国家监控重点污染源中安装氨氮自动监控设施291套,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454套,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国控污染源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约束性指标自动监控的全覆盖。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要继续深入推进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各市应在2012年1月全面完成验收,实现安装率、联网率、比对监测合格率和验收率四率全部达到100%。
从2012年第一季度开始,山西省环保厅要对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对发现的超标排污情况,按照“及时报警、每日分析、每月汇总、每季通报”的原则进行处理,并逐步将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数据应用于排污收费和总量管理。从2012年开始,在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上落实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在“环评审批、项目验收、总量控制、排污费核定、环保资金补助、企业上市融资、市场准入、以及评先创优”等方面,继续实行会签制度,联动审批共同把好自动监控建设运行关,加强环境监管,遏制企业违法排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