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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跨楼事件责任仍未认定 官方称政府不赔偿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0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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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垮楼事件责任仍未认定

  当地官方称,损失该由事故侵权人赔偿,“政府不承担经济赔偿”

  “施工队掘地基 半夜挖塌居民楼”追踪

  据新华社电 连日来,哈尔滨市居民楼垮塌事件受到社会各方关注,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关方面却一直没有对此事件有明确的责任认定。

  “像遭遇地震一样,6层楼轰的一下就塌了。”家住哈尔滨南岗区联部街58号6楼3门的刘继连回想起房屋垮塌的一刻,仍心有余悸。所幸楼内居民被他的喊声和敲门声叫醒,及时逃出,没有人员伤亡。

  南岗区政府通报,造成坍塌的原因是,在58号与62号居民楼之间原有一处二层旧楼改造翻新,该旧楼基坑施工造成58号居民楼北端大门洞处外墙地基基础产生沉降及滑移,导致坍塌。事发后,哈尔滨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记者采访哈尔滨市安监局监管二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调查组正在彻查该事件,关于施工是否合法他什么也不能说。

  多位居民反映,该施工建筑与一名叫宋传友的民警有关。记者在革新派出所中山花园社区公示板上看到,宋传友职务为该社区警长,发生垮塌居民楼在他管辖范围内。南岗区副区长李四川说,垮楼事件中的施工房屋房主名叫于丽萍,已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据知情人透露,于丽萍与宋传友为夫妻关系。垮楼事件发生后,于丽萍、宋传友失踪。

  李四川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追捕于丽萍,只有找到这些关联人,才能最终确定整个事件原因,然后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至于政府在监管上有没有责任,应该由调查组认定。李四川说,对于居民要求的赔偿,应该由事故中的侵权人来赔偿,政府可以组织帮助群众维权,但政府不承担经济赔偿。

责任编辑: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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