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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法院院长:赞成媒体对案件适度介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12: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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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第一法院院长微访谈讨论公开与公正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昨日下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就“如何实现公正”问题参加微访谈活动。在微访谈中,陈斯说出参加活动的初衷:“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本月初,市第一法院微博直播韩群凤溺杀脑瘫儿案审理。两个月前,该法院微博直播抓“老赖”。这些事件,使舆论对法院办案与网友互动的做法赞弹纷至。

  以“公正”两字吸引网友讨论

  有网友认为,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微访谈的初衷,是与最近韩群凤案微博直播后,舆论对该法院司法公开赞弹不一有关,但陈斯否认此说法。

  昨天下午,陈斯在微访谈前告诉记者,司法公开并听取民意一直是该院提倡的做法。今年初,该院的工作安排提出将与网友互动,形式不定。因为该院微博直播抓“老赖”得到舆论表扬,所以才选择用微访谈与网友互动。

  发起此次微访谈活动的东莞阳光网新闻直播间负责人说,“如何实现公正”题目是由法院定夺的。而法院定“公正”而非“司法公正”,是希望用更加亲民化的“公正”两字,吸引更多网友讨论,“公正”所能讨论的范围也更宽泛。

  昨日一个半小时的微访谈,陈斯回答了网友关于司法公开、如何实现公正、法院管理、法官培训、执行难、司法创新等问题。

  陈斯说:“法院希望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媒体可以对案件“适度介入”

  关于司法公开,陈斯主要谈了微博直播韩群凤案和抓“老赖”两个问题。

  他说,目前法院旧的运作模式解决不了新问题,新的模式又没有建立,因此需要不断创新,包括微博抓“老赖”,庭审公开等,并在创新加以总结,错了要及时改,对的加以推广。

  有网友提问,许多人认为韩群凤其情可恕,其法难容,向法院呼吁轻判,但轻判又可能会产生效仿效应。微博直播该案审理是否适宜让媒体过度介入?

  陈斯说:“我认为什么事情过度介入都是不好的,应该是适度介入。这个案件关注度很高,现在这种介入是适度的。媒体介入,我认为应该是适度。”

  他还说,大家都认为这类案件体现了我们社会管理体制对残疾人的关怀是不够的,媒体的关注使这类问题得以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我认为通过媒体关注,可以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是一个功德。

  今年4月21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微博直播抓“老赖”,执行人员在企石镇深巷村遭到当地村治安队和村长围堵,此事当场也被该法院直播了。

  陈斯就此事说,被村民围攻的事情,他也有点意外,当时还有很多媒体在现场。他第一个想的是要控制事态,要保护干警和记者的人身安全。

  该事件也引起了他对东莞整体的法制环境、道德的诚信等等思考。

  他说:“我们去年开始进行公开执行、监督执行等等,保证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公正如何实现,我们把执行作为一个突破口。”

  法官监督应扩大到社会监督

  陈斯还回答了有关人情案件问题。

  他说,面对人情关系时,法官主要把握法律的原则,不能黑白颠倒。法官面对打招呼和找人情案件都不要紧,关键是要把握准则,尽快把纠纷解决,这就是对人情关系最好的答复,具体的结果只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处理。

  至于对法官的监督,我最近想的特别多。主要来自体制内的人大、纪检和法律监督,一个是体制外的媒体监督。我觉得,未来很多年内,对法官的监督应扩大到社会的监督,比如说媒体的监督。司法公开是非常好的监督方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以后对法官的监督应该是可以公开的案件尽量公开,审判和执行都是,让民众参与,让他们知道我们执行的每一个过程。现在很多当事人提意见,就是因为沟通不畅造成的。

责任编辑:黄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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