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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次偷同一超市同一旅行箱 36岁已服刑8次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08: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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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在同一时间光临同一家超市,偷盗同一品牌的箱包,这个把店员当做空气的窃贼唐可,昨天在东城法院受审。而这不是36岁的唐可第一次犯罪,此前,他已有7次服刑经历。与家人失去联系的唐可,出狱后无处居住,也不找合法途径养活自己,一次次地陷入犯罪、服刑、释放的轮回之中。

  听审判不断落泪

  昨天上午,唐可被法警带到法庭,这已是他第三次站在东城法院的被告席上,这次的罪名是盗窃。面对法官的询问,唐可说话的声音含混不清,但对于自己犯罪的事实和细节,都予以认可。

  根据检方指控,唐可三次到超市偷窃,盗窃的超市商品总计价值3000余元。除最后一次行窃时的赃物被追回外,其他赃物要么被唐可低价变现,要么就被别人“偷了”。唐可说,他第三次行窃前晚,认识了一个女子,两人很谈得来,当晚就去开房,当他被抓后警察带他去旅馆起获赃物时,该女子已经带着他偷的部分赃物离开,不知所终。

  最终,法院认定唐可盗窃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前犯罪未缴纳的6000元罚金,也要一同追缴。“我是生活所迫,必须想办法养活自己。”唐可在最后陈述时,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法官在判后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其这并不是理由。“谢谢法官,我知道了。”唐可哭着听完,泪珠不断地滴落。

  扮旅客专偷拉杆箱

  唐可的盗窃经历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三次在同一时间段,到同一个超市偷同一个品牌的箱包,直到第三次才被店员抓获。去年9月27日上午9时许,唐可第一次来到北京站附近的一家超市,在闲逛后,他决定偷一只拉杆箱,“店里有很多下火车的顾客,都拉着拉杆箱,我觉得偷个箱子好得手。”唐可拉着拉杆箱,大摇大摆地往外走,由于迷路,他阴差阳错地走到了顾客存包处,顺手又偷走了一个背包,内有五百元钱和一个数码相机。

  超市为丢失了顾客寄存的背包买单,没有报案,赔偿了顾客4590元,但却没有吸取教训。去年10月2日,唐可又来到超市故技重施,又偷走了一个拉杆箱,同样是从收银员的眼皮子底下走出大门,依旧没有人阻拦。

  连续失窃终于引起超市重视,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唐可。当唐可去年10月6日再次来行窃时,保安认出了唐可,并在其身后跟随。唐可说,由于天气要冷了,他偷了一件灰色帽衫,撕去标签穿在身上,然后又偷了一个箱包,大摇大摆地向出口走去。刚一出门,唐可就被两名保安抓获,并交给随后赶来的民警处理。唐可三次行窃明目张胆,似乎把自己当成了隐身人,法官表示,这与超市防盗措施太少有关。


  盗窃人生

  36岁8次服刑

  在起诉书上,一页纸上写满了他此前的犯罪记录。1976年出生的唐可,16岁时就因抢夺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刚改造出来后,他又因为盗窃姑姑的BP机和现金,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1999年,刚出狱的唐可又因为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唐可成人之后基本就在监狱中度过,有次甚至是刚出狱几天,就再次被抓,其所犯罪行也涉及抢夺、盗窃、抢劫、招摇撞骗和诈骗五种罪名,加上这次,已是第八次服刑。

  “我找不到家人,也没人管我。”唐可以前住在西城区白云观后身,但房子早已拆迁,司法机关也一直没找到他的家人。唐可说,去年刑满释放后,他就一直住在北京站候车大厅里,直到盗窃超市被抓。在其服刑记录中,有两次表扬奖励,得以两次减刑,从唐可听候判后释法时留下的眼泪可以看出,他很想找到自己的家人。不知道这次是不是他最后一次接受法律的审判。

责任编辑:陈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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