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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付工资可移送司法 办公场所张贴支付文书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9日 0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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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人力社保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企业和个人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将在其住所或办公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

  通知说,个别企业和个人有的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有的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致使一些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具体来说,人力社保部门受理拖欠劳动报酬的举报、投诉,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人逃匿的,可在其住所地、办公地点、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张贴责令支付的文书,或者采取将责令支付的文书送交其单位管理人员及近亲属等适当方式。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核实案情后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公安机关应依法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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