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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3点,7年前因贪污、挪用公款达两亿余元而被判死缓的卞中,再次走进公众视线。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位于天津的前进监狱申请对卞中减刑11个月,北京市一中院到该监狱对卞中减刑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据悉,这是去年最高院出台《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后,北京首次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卞中系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会计,2004年被判死缓后,他于2007年被减为无期徒刑;2009年减为有期徒刑19年;2010年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监狱方面呈报的材料称,卞中服刑期间能积极认罪悔罪和参加劳动,一年内获得有效积分62分、名列前茅,并获得了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的称号,依照法律规定,建议对其减刑11个月。
据了解,我国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最早是书面审理,后来发展到公开听证。去年最高院出台《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对于贪污受贿等职务案犯的减刑和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对于其他重大、有影响案件罪犯的减刑、假释,原则上也要开庭审理。昨天市一中院首次开庭审理此类案件,以消除社会上对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暗箱操作的怀疑。
卞中在庭审中称,很后悔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一定要好好改造,洗刷其罪恶。庭审半小时后,合议庭经过短暂合议,审判长当庭裁定对卞中减刑11个月,余刑到2026年10月8日。
当天,一中院还对另一起假释案进行了审理。现年24岁的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前进监狱认为其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积极改造,2011年获得监狱表扬奖励,建议对李某予以假释。李某的假释已征得其住所地周边百姓的同意,他母亲也向法庭表示今后一定帮助儿子好好改造,回报社会。经过审理,法院当庭裁定对李某予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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