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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轮胎面临首起诉讼 此前国家认监委未认定其有违规
在今年3·15晚会曝光锦湖轮胎5个月后,北京首起质疑锦湖问题轮胎的诉讼将很快打响。车主周先生驾驶安装了锦湖轮胎的别克轿车在高速路上没有发生撞车,却车毁人亡。轮胎上的鼓包和裂痕让死者家属认为锦湖轮胎存在质量问题。记者今日独家获悉,死者家属已委托律师准备将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的汽车销售商一并起诉索赔。
胥女士在起诉状中称,前年6月,她的丈夫周先生从北京运通博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上海通用公司生产的别克轿车,装配的轮胎由南京锦湖生产。今年6月13日,周先生驾车在保沧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突然失控,最终撞上隔离带,车毁人亡。
噩耗传来之时,锦湖轮胎事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胥女士带着疑问找到了正在发起维权行动的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斌。
王斌律师告诉记者,通过查看事故现场照片及调查取证,他发现周先生发生的车祸有蹊跷。首先,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并没有与其他车辆发生相撞的痕迹;车辆右前轮有明显裂纹,右后轮也有明显的鼓包现象。这些情况很容易引起爆胎,怀疑是车辆失控的原因。
“轮胎的寿命有两个标准,一个是花纹深度(与行驶公里数相关,轿车轮胎通常为7万公里),只要花纹深度低于1.6毫米就需更换轮胎;另一个是使用年限,轮胎是橡胶产品,会逐渐老化,通常轮胎使用3年会老化。”王斌律师说,但周先生的车才买了两年,行程3万多公里,无论从时间还是从公里数上看,都不具有应该换新轮胎的情形。也就是说,在此期间轮胎应该是完好的,保障车辆安全行驶,而不会出现爆胎现象。家属认为是车辆安装的锦湖轮胎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以致发生事故,且车辆安全气囊也没有打开。
王斌律师说,其实这起索赔诉讼难度很大,首先周先生在事发时没有系安全带,其次,交通队认定事故原因是司机操作不当,并没有确认因爆胎出事。这对原告方十分不利。但胥女士坚持起诉,要求三家被告单位连带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5万元以及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在诉讼中,律师会申请对事故原因及锦湖轮胎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保险赔付少是胥女士坚持诉讼索赔的原因之一。”王斌说,从他们收集的锦湖问题线索来看,1000余人咨询投诉,但真正提起诉讼的目前只有这一起。有些事故的损失甚至更严重,但考虑到索赔上的难度以及保险上得全,赔付较高,受害人最终没有委托诉讼。(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