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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名凶手作案8起残杀9人 伪装矿难骗取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31日 1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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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 10多名凶手,通过井下杀人,在重庆、云南、山西多地疯狂伪造矿难,残杀9人,骗取赔偿金。29日下午,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蒋兴国等8人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也各自领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09年9月,被告人蒋兴国、蒋兴高等15人分别结伙,互相配合,先后在山西、四川、重庆、云南等地,以打工为由将被害人骗至煤矿井下杀害,并伪造成事故,冒充被害人亲友向矿方骗取赔偿金。蒋兴国等人先后作案8起,杀害9人,骗取赔偿金总计212.036万元人民币。

  检方称,此案具有以下特点:其一,被告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故意杀人成为其获取钱财的一种手段,在井下用石头、锤子等工具将“点子”(被害人)残忍杀害,没有丝毫的怜恤之情。

  其二,案件性质极为恶劣。被告人之间均有一定亲属关系,甚至还有亲兄弟,大家出来将“打工”变成了“打点”,将和自己一样外出打工的人作为下手对象,“认识你、靠近你、为你介绍工作,只为事后将你杀害”,行为令人发指。

  其三,案件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本案共有9人被杀害,目前仅落实了一名被害人的身份,其家人、家庭的状况如何均不得而知。

  经审理,法庭对公诉机关起诉事实全部予以认定,分别判处蒋兴国、蒋兴高等8人死刑,立即执行;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4人12年以上有期徒刑。(宗彤)

责任编辑: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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